协调相关案件时的分歧

问题:

当被指派的法官对如何协调相关案件意见不一致时,应该怎么做?

答:

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但有一个逻辑过程应该遵循.  根据《拉菲2客户端》,这是法官职责的一部分, 第3C(1)条规定,法官“应与其他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合作管理法院事务”.“因此,第一步是法官们尽最大努力自己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法官自己不能解决合理的分歧, 然后,他们应该参考一个综合性的行政命令或地方规则,在考虑当地司法文化和巡回法院司法共识的情况下,预测和解决与案件协调有关的潜在问题和冲突.  行政命令未解决争议事项的, 然后可以将此事提交行政法官.  最终, 各巡回法院的首席法官有权根据《拉菲2客户端》解决这些问题. R. Jud. 管理.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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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日期: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