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2客户端》
Introduction
初审法院绩效和问责委员会&A)创建了这个全面的在线纲要,列出了最高法院批准的初审法院要素的所有运作标准和最佳做法. 该纲要按审判法院要素或专题领域组织. 除了操作标准和最佳实践之外,还提供了到适用TCP的链接&报告、法规、法庭规则和其他有用的资源.
“作业标准”是强制性的做法,必须由审判法院执行. “最佳做法”是指旨在改进操作的建议做法, 但由于当地的情况超出了法院的控制, 不需要.
纲要修订过程
Amendments to the compendium may be necessary under two scenarios: 1) when a set of standards of operation and best practices is created for the first time for a trial court element or topical area and 2) when the 审判法庭表现和问责委员会 finds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recommend revisions to a set of Supreme Court approved standards and best practices for a trial court element or topical area.
第一个场景的流程将使用已建立的过程进行处理,具体参见 最高法院委员会议定书,如下所示:
A. 提交报告的一般指引
- 建议进行行政或业务改革的委员会报告将由州法院行政官提交给首席法官. 如果委员会也提议改变规则, 报告应告知法院,已准备了一份单独的规则请愿书,并将提交法院书记官.
- 工作人员应向州法院行政官提供委员会报告, 以及由工作人员编写的OSCA委员会报告摘要和传送表. 州法院行政官将提供报告, 连同完成的OSCA委员会报告摘要和传送表格, 向首席法官提交副本,并向其他法官提交, 书记官法庭, 中央办公厅主任, 和新闻部主任, 适当的. 委员会主席, 成员, 及职员不得直接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提交报告, 因为这可能会导致混乱, 延迟, 没有能力执行建议, 或其他障碍.
- 应向受报告影响的任何实体提供报告副本, 根据州法院行政官的指示.
- 如果首席大法官或最高法院确定需要采取行动回应或执行报告中所载的建议, 首席大法官或法院将采取该行动并通知工作人员.
第二个场景的流程将通过一个管理流程进行处理,如下所示:
- TCP的备忘录&国家法院行政官将向首席法官提交一名主席,建议修订先前批准的业务标准和最佳做法.
- TCP&一名工作人员将协调将备忘录和任何其他适用材料转交给州法院行政官. 州法院行政官将向首席法官提供备忘录和其他适用材料,并向其他法官提供复印件, 书记官法庭, 中央办公厅主任, 和新闻部主任, 适当的.
- 如果首席大法官批准修改,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会采取行动,并通知全体员工.
对于这两个场景,都使用TCP&在获得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批准后,工作人员会在有需要时更新网上汇编.
操作标准和最佳做法
I. 资金
II. 操作